为方便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工作,更好地领会党章党规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内涵,更好地做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将学习教育方案落到实处,中国语言学院大学生党支部现就学习安排提出以下具体方案。
一、组织架构
领导小组:我院大学生党支部党员学习活动由吴永康(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为学习小组主任、由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拜乐为学习小组副主任组成。
领导职责:学习小组主任及副主任各司其职,健全工作制度,领导、组织、监督学生各项学习活动的有序展开。
组织成员:参加此次学习活动的人员主要为中国语言学院大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习内容
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
三、学习教育的方式
本院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以大学生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为基本依托,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好学习。按照我院党员学习教育学习计划有序进行,在10至12月进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保证学习时间,每月月学习两到三次,学习交流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起来,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转变党员的工作作风和学习作风,最后将所学到的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我们生活的实际当中。
四、学习的具体要求
按照学院党员学习教育的方案要求,围绕专题开展学习讨论,创新学习方法途径,明确学习目标与进度,将个人自学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坚持以小组为基本单位,在每月的月末进行学习交流讨论总结,认真撰写笔记,坚持做到学用结合。
10月14日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
贵佳宜 |
10月21日 |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 |
李彦丹 |
10月28日 |
中国共产党党章 |
张杰 |
11月4日 |
高扬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旗帜 |
廖书艺 |
11月11日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
阿丽娅 |
11月1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
地力达尔 |
11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
麦迪娜 |
12月2日 |
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脱贫战略思想引领脱贫攻坚 |
王梓薇 |
中国语言学院学生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