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编号: XJXCT2019-ZB-010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财经大学电子图书采购项目 | 1 | 132905 | 项 | 电子图书 (详见磋商文件) |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 供应商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04-30 至 2019-05-08
上午:10:30-13:00
下午:15: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B-1701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5-13 16: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B-1701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5-13 16:00:00
九、 磋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B-1701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财经大学电子图书采购项目 | 25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支行 | 107675053625 | 电汇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电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上述证件原件(还需提供三套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娇
联系电话:0991-5367788、18299444471
传真:0991-5367788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B-1701
2、采购人名称:新疆财经大学
联系人:赵显
联系电话:0991-7843541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路44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0991-2359479
传真:/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