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皇家永利公布2016-2017学年助学金和2016年伙食补助名额的通知》和《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新疆助学金、伙食补助评选工作,特制定此计划,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院级、班级助学金(伙食补助)评定组
(一)学院评定组成员:
组长:孙春雷 李国东
副组长:王合玲 王文元 李明洁
组员:宋星迪 茹柯耶 杨 冰 冯金杰 陈大江 韩萍 王 玟
阿孜古丽 叶 宏 居来提 巫朝霞 买买提热依木
(二)班级评定小组成员:
小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班长 团支部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各宿舍宿舍长 学生代表(5名)
二、助学金(伙食补助)评定流程
(一)学生本人持有家庭贫困证明,并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书,内容包括:学生家庭情况介绍;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申请助学金等级等内容。
(二)各班评定小组主要根据提出申请的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家庭困难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评定结果合理地进行排序,班级初评结果须在全班公布无任何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定组。
(三)学院评定组根据各班上报的评定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分析、比较,通过询问、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申报学生综合情况,最终确定各类别助学金(伙食补助)的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四)获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任何异议,报学校验收审核。
三、助学金(伙食补助)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伙食补助)工作根据《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和学生处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坚持解困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二)院级、班级助学金(伙食补助)评定组(小组)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个环节的评定工作。评定过程中采取讨论、答辩等形式,要充分了解申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家庭情况。
(三)学生代表按要求全程参与评定工作,院级、班级评定组广泛听取、采纳学生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评定工作中出现的不足进行修正和改进,从而保证评定程序和评定结果的有效性。
(四)根据要求,新疆一等助学金同新疆财经大学一等奖学金使用,2016级新生不参与评定。2015级、2014级、2013级学生有新疆财经大学一等奖学金资格但未获得新疆财经大学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参评。
(五)在家庭同等困难的条件下,2015级、2014级、2013级学生有新疆财经大学一等奖学金资格但已申请获得新疆财经大学二等奖学金的学生,院级评定组可以考虑给予其相应类别助学金作为补充。
(六)助学金评定中对孤儿、残疾、军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贫困县、兵团贫困县及城镇低保户要优先考虑,父母是公务员、领导干部或本院教职工的要严格审查。
(七)评定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学院助学金评定监督、投诉电话
孙春雷:7842228 13669940998
宋星迪:7842226 15099679793
茹柯耶:7842226 18039495430
应用数学学院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