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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招聘考核及后续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招聘公告》及相关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引进招聘岗位的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现就新疆财经大学人才引进招聘考核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详见附件1)。

考核安排

结合实际情况,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引进招聘工作按照学校有关引进博士考核及聘用程序进行(另行安排);其他引进招聘岗位根据此次通知的考核方式进行。

(一)方式和内容。考核采用“腾讯会议”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其中: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为主,应聘人员根据学院确定的试讲内容(提前公布)进行试讲并接受考官提问技术员岗位、档案管理岗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含提问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二)时间安排。面试在11月8日前完成,具体由各岗位所在部门组织,请有关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络通知。

(三)面试结果。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没有按时到场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后续环节安排

(一)试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进招聘计划数与试工数1:1比例确定试工人员。试工时间三天。试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试工,无故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期间,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对应聘人员试工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体检。试工鉴定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在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拟聘用公示。体检合格、考察通过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各环节,应聘者个人放弃或试工、体检、考察、公示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实际应聘人数情况可按照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聘监督

(一)本次引进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新人社规〔2020〕1号)执行。

(二)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7842205

五、其他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核后续工作环节中将进行资格确认。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考虑到国内疫情形势,考核结束后,将对入闱人员立即启动试工、体检等后续环节请各位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对引进招聘相关环节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91-7842009

 

附件1: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秋季面向其他省市高校人才引进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线上面试须知

 

 

新疆财经大学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