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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发布新疆财经大学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7年度招标课题申报指南的公告

区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教书育人转化,更好的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推动高校科学研究聚焦现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和《新疆财经大学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皇家永利:将面向区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等三个人文社科领域研究项目招标工作。欢迎区内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学者积极申报。

一、招标单位

  1、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

  2、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3、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

  二、招标工作原则

  1、科研项目设立应紧密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

  2、科研项目所涉及的各环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3、最终立项项目中校外人员主持的项目应在三分之一左右。

  4、项目申报人应回避与己有关的评审活动。

  三、招标资格要求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区内外科研院所、高校、研究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且是基地专兼职研究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承担研究任务,按时完成任务。

2、申请人要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原则上不接受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申报。

   3、所有基地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延期项目的申请人不予立项。

   5、有主持在研教育厅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项目者不能申请。

  四、招标课题要求

   1、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均须原题申报。

   2、申报课题须按照《* * *基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五、投标时间及评审程序

  (一)投标时间

  (1)投标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项目申报材料从新疆财经大学网站主页()下载。

  (2)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6月2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六份递交各研究基地(包括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的论证部分请使用小四号,宋体。

(二)评审程序

课题评审由各研究基地负责组织安排。先作形式审查,然后匿名评审,最后经各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会议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课题,其负责人须与各基地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和义务。

  六、资助额度及经费拨付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每个基地设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二个类别。各基地这次招标的项目数及资助经费见基地课题指南

  (二)项目经费拨付

研究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立项启动时拨付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总经费的30%,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拨付总经费的20%。

  七、研究项目时限要求

项目完成时限为3年。

  八、课题执行与结项要求

  1、批准立项的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需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最终研究成果要根据《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和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提供高质量的资政报告及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4、重点研究基地要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由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相应的重点研究基地(如新疆财经大学XX研究基地(中心));第二署名单位是否可署作者所在单位(如本校专兼职人员所在院系、校外专兼职人员所在高校),由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所长)在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中明确规定。

  5、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研究所取得的著作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用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注明:Supported by the Fund of the Key Research Center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in the gener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f Xin 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一律不予结项。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研究项目协议书约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国(新疆)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联系人:王冉,联系电话:7842259,邮箱:245661920@qq.com;

  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施欣,联系电话:7842078,邮箱:21222643@qq.com;

  新疆社会经济统计研究中心联系人:毛志芮,联系电话:7843352,邮箱:mzr@xjufe.edu.cn。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政编码:830012     

 

 

 

 

   

 

                                

                   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