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处的各项工作,主持日常行政和业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主管校领导汇报各项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
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全处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
三、负责审计处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围绕中心工作,制订并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处内各项工作的进行。
五、依照规定的程序审阅处内所有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谨慎、依法依据处理各项审计事项,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基本利益。
六、召集和主持处务会议,研究处内重大事项和工作问题。
七、召集和主持全处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听取处内各项工作汇报和各方面的意见,讨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讨论、交流。
八、负责和校内外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推动审计工作稳步发展。
九、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十、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全处人员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开展和实施处内各项工作计划。
二、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
三、受处长委托分管处内相关工作,并对处长负责。
四、处长外出不在时主持处内日常工作。
五、参与制定处内各项工作制度,参与和组织处内审计项目。
六、承担一定的审计工作任务,包括担任项目主审或审计组长。
七、负责审计处办公室工作的管理及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八、指导、督促和检查审计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按工作计划要求布置和指导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活动,协调和解决审计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十、积极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增强全处的凝聚力。
十一、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依法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
二、协助审计处长、副处长完成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内部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维修工程审计及有关经济活动。
三、担任项目主审或助审,做好审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
四、做好审计过程记录,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协调沟通,重大事项及时汇报。
五、负责审计处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与审计理论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