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人才培养» 研究生培养»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实施细则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实施细则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实施细则


  依据《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特制订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实施细则:
  一、立项标准
  1.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科研项目2项,每项奖励20000元,执行期限为1年。
  2.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重点科研项目4项,每项奖励10000元,执行期限1年;一般科研项目34项,每项奖励5000元,执行期限1年;调研项目20项,每项奖励5000元,执行期限半年。
  3.执行期为一年的时间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执行期为半年的时间为当年7月至12月。
  4.每个项目限负责人1人,成员2-4人。负责人不能同时参与其他科研创新项目,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项科研创新项目。项目批准后,不得更换负责人。
  5.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4万字,至少公开发表2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其中至少一篇为CSSCI或被SCI、SSCI、EI、CPCI-S、CPCI-SSH、A&HCI全文收录。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2.5万字,科研项目至少公开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2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1篇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论文;调研项目不少于2万字,至少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CSSCI扩展版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的论文应标注“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二、公开发表的一般期刊论文认定要求
  1、全年期刊数不超过24期。
  2、每期期刊收录文章在25篇以内(大学所办学术期刊除外)。
  3、每篇文章正文字数不低于4000字。
  三、课题奖励方式
  课题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凭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处审核备案。研究生处依据“立项标准”中第“5”条及项目鉴定结果和阶段性成果确定项目类别与层次,并将奖励直接发给课题主持人,由课题主持人根据参与人的工作量分配奖金。
  四、附则
  1、核心期刊的认定以校科研处文件为准。
  2、各级奖学金的评定,一般期刊论文的认定参照第二条执行,且有效期为评定学年。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二零一五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