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规章制度» 新疆财经大学皇家永利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的规定

新疆财经大学皇家永利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的规定

新疆财经大学皇家永利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的规定

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师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防范侵犯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校园全面查禁管制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携带以下刀具进入校园

(一)管制刀具:第一类是匕首,包括带有刀格的单刀、双刃刀,且刀身长度超过100毫米(含100毫米);第二类是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第三类是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第四类是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包括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含150毫米),且刀身最窄处小于80毫米(含80毫米)的单刃、双刃刀;第五类是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应列入管制的刀具。

(二)其他各类非学习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工艺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不得带入校园,住宿学生使用的水果刀不得带出宿舍生活区。

二、凡违反规定携带上述刀具的,应主动上交公寓管理中心或保卫处。

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者,经说服教育仍执意携带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刀具携带者,一经公安机关查处的本校学生,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五、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应当积极向保卫处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或线索,凡对知情不报的,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对包庇、纵容违法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六、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保卫处举报电话: 7842110

公寓中心宿管科: 784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