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党建工作»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皇家永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皇家永利加强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学校对中心组学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根据自治区和皇家永利: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院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校各层面的改革和发展。中心组成员要在全院的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做出表率。

第三条 中心组的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国际国内形势相结合、与学院的工作实际相结合。要结合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成员进行专题研讨,发挥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学院的发展和稳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院中心组,其成员分别由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等有关人员组成,可吸收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不能出席,由组长指定一名副书记主持。

第六条 学院党委组织委员负责根据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提出每学期学习计划,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查。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七条 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理论、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现代教育理论与高校管理理论、形势任务等内容展开。

第八条 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学习文件、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社会考察、专题讨论、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每个专题讨论由组长确定重点发言人员。

第九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两周组织一次,每月集中学习讨论1次(假期除外),每学期集中学习次数可参照校中心组学习次数执行。


             第四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先必须向组长请假,并在下次学习之前自行补课。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情况学期最后一次学习时书面公布考勤纪录。根据公布的考勤纪录,中心组成员全年有两次以上无故缺席的,须自觉向中心组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二条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使用专用学习记录本,并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每年撰写一至两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心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

20189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