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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党建工作制度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建工作分工

学院党委党建工作实行党委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委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自治区党委和校党委决议,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院党委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总目标,把反分裂反渗透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没有与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无关的单位,没有与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无关的人的意识,发动全院师生党员坚定坚决地投身到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当中,进一步深挖严查政治上的“两面人”,把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人”的问题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

(九)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学院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学院党建工作,将学院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学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学院党委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党委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学院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院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四、责任考核

(一)学院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校党委组织部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党委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学院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学院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学院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学院党委应在年度总结中向校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并在全院党员大会进行年度汇报。

 

 国际经贸学院党委

20189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