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英文名:Taxation
专业代码:020202
学科门类:经济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备从事税收征管、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经济管理工作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能在税务、企业、中介咨询机构及社区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工作,具备一定实践能力的“通才”与“专才”相结合的一体化重应用的专门人才,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
二、培养要求
学习掌握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税收操作业务进行实践性训练,培养从事税收征管、税务代理、企业税务处理及税收筹划等素质和技能,具备能在复杂的涉税环境中从事税收活动,处理涉税事务、控制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专业能力。
基于税收学专业学生的不同职业规划需求,专业下设税收理论与政策和税务师两个方向。其中税收理论与政策方向强调对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税务师方向侧重于对学生涉税处理实践能力的培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式主要包括课堂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方法要强调启发式教育思想,培养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中具体可考虑采用提问法、案例法、场景模拟法、小组讨论法等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通过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毕业生应该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税收及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语;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1. 主干学科:
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经济法学。
2.专业核心课程
税收经济学、国家税收、国际税收、税收筹划、税务代理实务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实验课程开设、“双创”训练、职业技能训练、社会实践与调查、公益劳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五、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弹性修业年限3—8年。
六、毕业与授予学位
达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及相关要求,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合格,准予毕业。本专业毕业生至少修满168学分,其中: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19学分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51学分
3.专业基础课程: 25学分
4.专业必修课程: 20学分
5.专业选修课程: 14学分
6.跨专业选修课程:12 学分
7.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
8.实践教学:17学分
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