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英文名:public administration
专业代码:120402
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面向公共组织,培养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管理方法,具有一定理论功底、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别是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管理人才,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服务。毕业生可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管理、文秘、档案、人事、政策分析等工作。
二、 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行政管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电子政务、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2.掌握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的科学分析方法;
3.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备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管理的基本能力;
7.具有一门外语运用能力(民族班学生达到MHK三级甲等及以上)。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政治学。
2.专业核心课程:
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社会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电子政务、社区管理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专业课程的社会调研、寒、暑假的社会调研、本科生科研训练、 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五、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弹性修业年限3—8年。
六、毕业与授予学位
达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及相关要求,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合格,准予毕业。本专业准予毕业的最低总学分为170学分,其中:
达到毕业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19学分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51学分
3.专业基础课程: 24学分
4.专业课程: 19学分
5.专业选修课程: 18学分
6.跨专业选修课程:12学分
7.通识教育选修课程:10学分
8.实践教学:17学分
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